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富士康在工时方面违反劳动法

转载 劳动法规

请用微信扫一扫 2013-12-14 11:41 {{clickNum}}

  北京时间12月12日晚间消息,美国公平劳动协会(以下简称“FLA”)今日发布报告称,尽管富士康已经解决了FLA提出的360个问题中的99%,如改善安全条件、增加工会会员人数等,但在工人工时方面还是超出了中国劳动法的规定。

  FLA在报告中称,主要是因为劳动力资源短缺导致富士康违反了中国劳动法。为了确保产量,有限的劳动力资源只能超长时间工作。

  FLA总裁奥雷特·范希尔登(Auret van Heerden)在接受电话采访时称:“由于富士康在劳动力市场的较大影响力,他们的行为将影响到该市场的导向。中国政府规定工人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9个小时,对于富士康而言这是一个有挑战性的目标。但富士康已经取得了进展,当前工人每周平均工作时间约为52个小时至53个小时。”

  在FLA提出的360个问题中,富士康已经解决了356个,剩下的4个问题全部与工人工时有关。FLA称:“在工人工时方面,富士康已经取得了进展,但还是有三个工厂违反了中国劳动法规定的时长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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