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,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,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。(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)
关闭
欢迎 {{loginUsername}} 登录,退出 职聊 刷新简历 我的简历 简历预览 智能推荐 增值服务 修改密码 刷新职位 发布职位 预览主页 收到简历 智能推荐 会员服务 修改密码 求职者登录 招聘登录 会员注册 求职者注册 招聘注册 职聊 触屏版 微信公众号 微信小程序 App(安卓) App(苹果) 手机端 使用帮助 网站导航
选择城市
切换城市分站,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

当前选择城市:总站
总站 {{item.district_text}}

超时工作为什么得不到加班费?

转载 劳动法规

请用微信扫一扫 2012-03-04 14:29 {{clickNum}}

误区1 8小时以外上班都算加班

小李是某小区物业公司的保安,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是综合工时制,小李经常一天工作11个小时,有时周日也得上班,但从未获得公司发给他的加班费。后小李与公司发生了劳动争议纠纷,要求公司补发其几年来的加班费。法庭调查发现,该物业公司对保安实施的是综合计算工时制,定期安排保安轮流倒休,小李的总实际工作时间并未超过总法定标准工作时间。

法条检索:我国劳动法在一周五天工作制实行之前颁布,第36条规定: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。39条规定: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36条、第38条规定的,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,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。

综合工时制是指采用以周、月、季、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,在综合计算周期内,某一具体日(或周)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8小时(40小时)。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企业生产特点、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,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安排工作或因工作时间不固定,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弹性工时制度,在没有超过标准工时时长之内,可以在实行标准工时的劳动者上班前、下班后及休假时安排正常上班。

顶部